最近,河北省公安部门通报了全省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情况。在假药中,“糖尿病药”是主要门类之一。其实,在全国范围内,糖尿病人都是不法分子的目标,不得不警惕。
糖尿病患者在不法分子眼中是人多又傻的首选目标群体
1、基础:病患群体人数太庞大,“只要能把销售渠道打开,就能获得可观的巨额利润”
先来看个今年2月被《都市晨报》报道的例子。贾刚兄妹从农村到北京打工,意外地认识了一个卖假药的人。此人说,这个行业不需要什么投入,只要能把销售渠道打开,就能获得可观的巨额利润。于是,哥哥贾刚开始琢磨“产品定位”,最后选中了糖尿病患者。因为“他发现糖尿病患者比较多,有效治疗该病的药品不多,如果抓住这部分消费群体,效益应该很好”。果然,他的糖尿病假药骗了3000多人,卖了300多万。
贾刚代表了全国许多假药贩子的想法。去年《法制日报》一篇报道直接了当地指出——“近亿糖尿病患者成假药生产者目标人群”。
去年,在医学界非常权威的《柳叶刀糖尿病与内分泌学》杂志上刊登了一组名为《糖尿病在中国》的综述。文中提到,基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到2010年的历次调查,预计中国有1.139亿成人罹患糖尿病。
尽管大量的国人由于不去检查身体、防治知识匮乏等原因,患糖尿病而不自知,不过因为基数太大,明确的患病者依然是个大数目。糖尿病是个慢性病,一直需要药物,很容易成为了不法分子眼中的“香饽饽”。
2、深层次原因:许多病患缺乏常识,急于“治愈”,神棍们又善于伪装“权威”
前面提到的贾刚是这么让别人相信他的:在全国200余家媒体刊登广告,吹嘘“复方糖维胶囊”、“扶正活胰康胶囊”等是能够治疗糖尿病的有效药品。并联系电信部门,设立一个热线,开通电话咨询销售热线,谎称是“中国中医科学附属医学院糖尿病专研总院、中国国际糖尿病基因研究总院”等假医院的专家、教授。这一招还真是挺灵验的,制造出来的“假权威效应”让太多人都信了。
去年,《糖尿病之友》杂志发表了一篇名为《中国糖尿病防治现状调查之—— 假医假药何其多》的稿件。记者通过实地调查总结了8大骗局,尽管药品不同,行骗的方式略有差别,不过基本上也都是通过各种手段来塑造“权威”的形象——有的产品在广告中出现所谓“享有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有的产品号称自己有祖传秘方;还有的假药宣称是得了“诺贝尔医学奖”的博士研发的,乃从美国引进的“新药”……
都说久病成良医,在许多糖尿病患者那里,这句话却不灵了。他们中大部分是中老年人,本身就是保健品骗局的常客,也的确缺乏相关的知识,一见着“权威”,就迷信了。
“人多”短期内很难改变,“人傻”必须得赶紧治
1、还有一大拨潜在病患正在路上,想要减少人数是个长期工程
胖起来、老龄化、生活方式不健康等原因,使得比较权威的调查里的糖尿病患病率从20世纪80年代的大约1%攀升至了2010年的11.6%。增长趋势明显。此外,还有许多人正在奔向糖尿病的路上。
有个医学名词叫“糖尿病前期”,顾名思义,指的是介于健康和正式患病的中间地带。前文提到的《柳叶刀糖尿病与内分泌学》杂志上的一组数据令人震惊:一项覆盖中国近10万人的调查中,60岁以上人群及18~39岁人群中分别有80.8%和48.6%罹患糖尿病或者糖尿病前期。这些糖尿病患者中仅有30.1%以往曾被确诊,且被确诊的患者仅有25.8%曾接受治疗,接受治疗的患者中糖尿病控制率仅为39.7%。
一大拨人在奔向糖尿病的路上,又一大拨人得病了还暂时没发现。这意味着如果再没有系统的糖尿病预防和诊疗体系,那么这种慢性疾病会更加肆无忌惮地侵蚀国人身体。当然,想要减少病患数是个非常艰巨的工程,短期内几乎没有希望看到显著的成效,不降反增反而是最可能的。可假药贩子依旧在蠢蠢欲动中。
2、对于众多慢性病患者来说,是需要“被教育”的,这很迫切
糖尿病是一种慢性疾病,病患不可能长期在医院里住院,和专科医生交流的时间也非常有限。例如,《糖尿病在中国》里引用的一份国外资料说,“一般而言,每例患者平均每年就诊3~6次,等同于平均每年与医师接触的时间仅有1小时,而剩余的8765小时内患者需自己应对疾病,很少能够得到支持。”因此,对糖尿病这样的慢性疾病而言,患者的教育知识和自我管理至关重要。
问题是,专科医生人手有限,与病患的接触也局促,要靠他们来完成患者教育显然是不可能的。这时候,与患者联系更为紧密、方便的社区医生和护士就大有用场了。许多有关糖尿病治疗的论文中,都提到了社区医疗的重要性,并且不光是全科医生,专业的护士也非常重要。英国的糖尿病社区医疗体系屡屡被中国同仁们推崇。它是这么做的:训练有素的实践护士有处方权,如果患者病情稳定就一次给足6个月的药量,如果复杂多变就帮助预约全科医生;护士还要负责糖尿病的健康教育,频繁做健康宣讲。
实际上,中国一些大城市的社区医疗建设骨架已经搭得很不错了,但是许多的糖尿病患者连在社区医院开药都不行,更谈何在社区“被教育”。以糖尿病、高血压为代表的慢性病正在困扰着中国人,倘若应对的公共卫生体系不建设好,损失必将惨痛。
倘若治“人傻”也无法一蹴而就,起码得马上震慑住那些害人者构建良好的公共卫生体系,让慢性病患者得到普遍的教育,是对付“假药”的根本措施。倘若这个体系也一时半会儿建设不了,那么,起码先得把那些造假者的嚣张气焰给消灭下去。
1、假药业内流传“有贩毒的利润,无贩毒的风险”
我国有一套对付假药的法律体系。不过,对于假药制售者来说,他们却不怎么怕,因为他们相信“有贩毒的利润,无贩毒的风险”。假药和劣药是有区别的,前者用淀粉、维他命之类的糊弄糊弄,药本身吃不死人;后者则是质量有问题,药自身对人体有着立竿见影的危害。在《法制日报》的报道中,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建成表示,“只要假药没有直接致人死亡,涉嫌制售假药的不法分子就多被判处轻刑、缓刑甚至仅处以罚金,从未有处以极刑的案例,惩戒震慑的作用有限。‘只要吃不死人’成为不法之徒疯狂制售假药,大发黑心财的‘安全’底线。”
2、耽误、加重病情的帐当然得算,不能便宜了黑心制假造假者
一个简单明白的道理是,慢性病的假药没有疗效,只能延误病情。糖尿病可是有着严重的并发症隐患的疾病,耽误病情可大可小,严重了,可能造成这个患者死亡。更不用提,许多慢性药制假者往往手中涉及到成千上万的慢性病人安危,他们制假贩假太过容易,所以网络遍布全国一点不奇怪。这笔账当然应该计算的。我国打击假药的法律近年来有很多进步,但是依然有改进空间。在刑法的相关罪名中,有“加重情节”这一说,不过并不明确。而两高去年11月下发的《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全文》,对此有了细化,不过所谓的加重也指的是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等情节,并不包括糖尿病这样的病患。
既然制假售假者针对糖尿病等慢性病的病人如此疯狂,而我国的慢性病得病趋势又这般严峻,确实有必要研究如何加大震慑力度,让这些声称不怕风险的造假者们好好付出代价。
本文转载自腾讯评论《今日话题》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