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定价药品在新一轮药品招标中又摊上大事了。4月20日,有媒体曝光了常用药克拉霉素改变剂型,由普通胶囊改成软胶囊后摇身一变成为独家品种、享受单独定价后身价比普通胶囊高出22倍的消息。随后,马上有业内人士报料,称部分原研药明明专利已到期,却仍能享受单独定价;明明价格比同类药品高出20倍,也能轻松中标,相当有失公平、公正。为此,广东一药企还将国家发改委告上了法庭。(《羊城晚报》4月21日)
药价贵20倍仍中标,药品的暴利再度撩拨起公众的敏感神经。假如说是非专业的买家,或买卖双方的身份不对等、信息不对称,“买贵了”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明明是药品招标,买方理应足够专业且更有话语权,却仍然出现“贵20倍仍中标”的怪事儿,这难免让人怀疑其中藏有猫儿腻。
中标价翻了20倍,即便最初是便宜药,恐怕也要摇身而成“高价药”了。不过,简单地认为“药价贵20倍仍中标”是招投标不专业甚至有猫儿腻,也未必公平。现实中,“高药价”的罪魁祸首仍在流通环节,仅仅是招投标其实并不能真正决定药价。一些低价药即便中标仍销售不畅,就很能说明问题。如果药品招投标不给流通环节留下足够空间,即便中标了,也仍旧可能无济于事。
由于医药行业从业者之间长期以来存在的利益粘连,即便是当前政策在努力推进制度上的隔离,短期内也难以真正落到实处。于是,诸多利益的盘踞纠缠,使招投标也难以成为“解铃人”。相反,在利益公关下,招投标过程未能实现药品市场买卖双方对等、均衡的初衷,反而成为又一个中间环节,这也就并不意外了。
于是,你有你的招投标,我有我拆招、解招的办法。药品招投标这一本该是形成买方合力的药价控制手段,却反而上演“药价高者中标”的离奇桥段。事实上,即便“廉价药”侥幸中标了,也同样难逃“中标死”的厄运。
从药厂及药品流通渠道的角度来看,“廉价药”的利润当然不如“高价药”,甚至可能抑制高价药的利润。因此,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厂家及流通渠道当然会压缩利润不高的“廉价药”,中标不过是装样子,背地里会少生产甚至不生产,让你不得不选择利润更高的高价药。当然,这也是可以理解的经营策略。
而在医院一方,尽管药品回扣被屡屡禁止,但医疗投入的不足使得大多数医院依旧指望靠药品补贴家用,这“廉价药”让厂家利润薄、医院补贴少,恐怕即便中了标,也未必被医院和医生待见。尽管患者对“廉价药”情有独钟,但散兵游勇的患者连代言人都难以找到,更不用说和上述利益集团谈判了。
相形之下,国外的制药企业何尝不想让自身利益最大化,然而,由于强势的医保部门代言了患者的利益,任何药品的报销和价格商定都要经过医保部门的审核,医保作为大宗药品的购买者与埋单人,同时也是医药市场的专家,当然更具价格谈判的动力和能力。如此一来,买家的真正到位,必然能通过势均力敌的博弈来实现药品市场的均衡,有了专业的买家,自然也就不能任由卖家忽悠或廉价药品“改名提价”,“药价贵20倍仍中标”的怪事自然也就不那么容易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