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6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信息,建议有心脏病发作史的患者不要使用含有L-精氨酸的产品。
L-精氨酸是一类氨基酸,常被用于维持和改善心脏功能。发表在2006年1月《美国医师协会杂志》上的一项研究发现,对于有过心脏病发作的病人,L-精氨酸可能不会提高心脏和血液循环功能,而且可能与死亡风险升高有关。
加拿大卫生部要求,所有L-精氨酸产品必须在说明书中加入一个警告,以反映最新的研究结果。加拿大卫生部已下令停止和召回说明书中没有相关信息的产品。同样,含L-精氨酸的产品必须经加拿大批准。
有心脏疾患但没有心脏病发作史的病人,使用L-精氨酸出现风险的可能性不大,使用L-精氨酸可能会帮助机体修复心脏血管的损伤。消费者在心脏病发作后使用含L-精氨酸的产品应与医生商量。
(加拿大卫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