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奈唑胺或亚甲兰产生的不良反应

2012-01-27 21:17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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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6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发布信息,警告服用通过大脑血清素系统起作用的抗精神病药(血清素能抗精神病药)的患者使用抗菌药利奈唑胺或亚甲兰可能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进而引起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的风险。利奈唑胺和亚甲兰都是可逆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前者用于肺炎、皮肤感染以及耐性菌所引起的感染等的治疗;后者则用于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血管麻痹综合征、异环磷酰胺诱发性脑病、以及氰化物中毒的治疗或诊断。

FDA通过不良事件报告系统收到利奈唑胺或亚甲兰与血清素能抗精神病药同时使用引起血清素症候群的报告,其中包含数例死亡病例。文献检索进一步发现更多此类报告,其中至少有一例死亡。FDA得出结论认为,血清素能抗精神病药与利奈唑胺或亚甲兰同时使用有发生引起血清素症候群的潜在相互作用的风险。某些长半衰期的血清素能抗精神病药停药以后仍存在此相互作用的风险。

虽然此相互作用的确切机制尚不明了,但利奈唑胺和亚甲蓝均可抑制分解血清素的单胺氧化酶A,因此被认为可引起服用血清素能药物的患者大脑中高水平血清素的蓄积,从而导致称为血清素综合征的毒性反应。其症状和体征包括精神状态改变(意识错乱、多动症和记忆障碍)、肌肉抽搐、出汗过多、寒颤、腹泻、协调障碍、高烧等。

FDA建议医疗专业人员,在某些紧急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可给服用血清素能抗精神病药的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亚甲蓝:治疗万古霉素抵抗性屎肠球菌感染,或者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等引起的院内获得性肺炎或复杂性皮肤和皮肤结构感染,可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治疗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异环磷酰胺诱导性脑病、氰化物中毒可紧急给予亚甲蓝。在这些情况下,血清素能药物必须立即停药,并在2周内(服用氟西汀时需要5周)密切监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的突发症状,或持续到利奈唑胺或亚甲兰停药后24小时为止。

在非紧急情况下,利奈唑胺或亚甲蓝治疗开始前,大部分血清素能性药物必须至少停用2周;而氟西汀因为有较长的半衰期,需要至少停药5周。此外,利奈唑胺或亚甲兰服用中的患者不能同时给与血清素能抗精神病药,在利奈唑胺或亚甲兰最后一次给药24小时以后方能开始给予血清素能抗精神病药。

FDA将关于上述潜在药物相互作用的安全信息和重要给药建议添加到利奈唑胺、亚甲兰和相关血清素能抗精神病药的产品说明书中。

此外,加拿大卫生部于2011年2月16日也发布了关于亚甲兰与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同时使用产生血清素毒性的信息。

编辑: tangqiong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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