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外资医药企业在华业务增长迅猛。根据海关信息网提供的数据分析发现, 2006年至2011年进口药品金额平均每年增长34%,高于国内医药行业增长率约10个百分点。
由于主要经济体经济疲软而新兴经济体异军突起,国际医药企业越来越重视在中国、巴西、印度和俄罗斯等新兴经济体的业务。辉瑞公司称2010年其在中国和巴西等新兴市场较2009年增长了41%。诺华公司称2011年其净销售额在六大新兴市场上升了17%,中国则是“主要的成功故事”,其2011年在华净销售额上升了38%。“强劲增长”等词汇屡屡见于各大公司对其在华业务的评价。一些公司也调高了对中国市场的预期,2012年3月德国拜耳首席执行官认为,他们设定了2015年之前中国营业额翻倍的目标。
除业绩增长,外资医药企业在华销售队伍也在逐年扩大。据国外媒体报道2011年全球医药销售人员数量下降了1.8%,而中国却上升了18.6%。一些跨国医药企业要么是全球减员而中国增员,要么是销售员人员增长主要来源于中国。
与此同时,外资企业还加快了对本土医药生产企业的并购步伐,白加黑等著名品牌早已被纳入外企的名下。
是什么原因成就了外企在华的高速增长?如果是因为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外企产品更值得信赖、外企的服务做得更好,这样的增长是无可非议的,甚至可以视作是广大患者的福音。
比较跨国医药企业和本土企业,我们不难发现跨国企业更像壮年,而本土企业更像婴儿。然而令人不解的是,近年来国家的医药相关政策对壮年保护有加,对婴儿的打击却不遗余力。
分析国家近年来的医药政策,我们发现下列政策直接或间接保护了外企的利益,使其享有超国民待遇。(一)单独定价政策:原研药品即使过了专利保护期,仍能享有单独定价特权。在许多国家专利药品保护期后价格大幅度跳水的“专利悬崖”现象在我国基本没有发生。高定价不仅意味着高利润,在我国特殊的政策环境下,高定价意味着医院收益多、销售费用多和更畅销。(二)分层次招标:在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区分不同的质量层次,其结果是外资企业只与类企业竞争,而不同数量众多的本土企业竞争。区分质量层次招标增加了外资企业中标的机会,因降低了企业间的竞争强度,中标价格得以维持高位。(三)一品两规:《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同一通用名称药品,医院购进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一品两规在实施过程中演变成同一通用名称药品医院分别购进一个进口或合资的和一个国产的。由于本土医药企业数量是外资企业的数十倍,一品两规明显提高了外资企业产品实际被采购的机会。(五)按比例报销:现行医保报采用“按比例报销”的政策,患者选择进口合资药品与国产药品个人负担相差并不明显,而选用进口合资药品反而感觉更划算。
在国际贸易中,对非本土企业给予保护,让其享有超国民待遇的现象极其罕见,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废除对药企的保护政策,给本土企业公平发展的机会。需要说明的是,医改如果在公立医院采用取消药品加成的政策,必然要继续打压药价,继续打压药价将进一步打压本土企业,进一步保护外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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