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 9 类食品 1614 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 1604 批次,不合格样品 10 批次。
其中,肉及肉制品 126 批次,不合格样品 2 批次,占 1.6%;蔬菜及其制品 488 批次,不合格样品 4 批次,占 0.8%;水果及其制品 275 批次,不合格样品 3 批次,占 1.1%;保健食品 303 批次,不合格样品 1 批次,占 0.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2 批次,调味品 132 批次,酒类 1 批次,蜂产品 45 批次,乳制品 242 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一.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精肉火腿(熏煮香肠火腿)检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
青岛波尼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牛仔香肠检出大肠菌群超标;
南昌市鸿达生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西红柿检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杀虫剂)超标;
山东匡山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蔬菜交易分公司经营的韭菜,和山东沂源乡村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墨玉无籽西瓜检出氧乐果(有机磷类杀虫剂)超标;
三元现代农业生产的以诚绿色黄瓜和济南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香蕉检出多菌灵(广谱性高效低毒杀菌剂)超标;
寿光市正和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正和精选水果黄瓜检出克百威(禁用杀虫剂);
福建钱源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国产青苹果检出久效磷(禁用杀虫剂);
北京水木博众科技发展中心委托洛阳清华博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博众牌天罡胶囊检出总皂苷未达标。
二.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河北、江西、山东、河南、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采取责令生产经营者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上述 5 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追溯生产源头,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