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生使用很多药物治疗皮肤病,但使用药物后会出现眼部的不良反应,甚至使用某些药物后会导致患者失明。随着药物治疗的中止,某些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会自行缓解,但部分药物引起的眼部不良反应会持续存在或眼部病情进一步发展。
Anna 教授等研究了用于治疗皮肤病的常用药物可能引起的眼部不良反应,该研究结果近期发表在 Clinics in Dermatology 杂志。
该研究进行四种处方药的临床试验,分别为抗疟药、糖皮质激素、视黄酸及补骨脂素联合紫外线 A 照射,研究人员研究了上述四种药物治疗皮肤病可能引起的眼部不良反应。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氯喹首次被用来治疗疟疾。喹诺酮类药物也能够有效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使用氯喹可能会引起角膜炎,睫状体病和眼肌失衡以及白内障,但是最严重的并发症是视网膜病变。
治疗皮肤病的最重要药物是糖皮质激素,该药物主要用于控制机体过敏、免疫性疾病及结缔组织病。长期使用该药物可能会导致青光眼、白内障及慢性中心性浆液性视网膜病变。
视黄酸主要是用于治疗严重的顽固性痤疮、牛皮癣等皮肤病,使用该类药物不仅引起皮肤粘膜的改变,在眼部主要的不良反应是眼睑病变、眼表异常、泪腺分泌功能的异常、屈光改变、视网膜功能紊乱以及视乳头水肿。很多患者在使用该药物几个月后,最常见的主诉为眼痒、畏光、眼痛、烧灼感、异物感。还有报道指出,使用该药物后会出现色觉减退以及暗适应永久性的丧失。
PUVA(补骨脂素+紫外线 A 照射)已被广泛用于治疗慢性炎症及恶性组织增生,PUVA 治疗可能会引起暂时性的结膜充血及角膜上皮的感染。已有文献报道,使用该治疗方法会导致晶状体功能异常,可能会增加晶状体调节异常。
上述四种药物临床上被广泛用于治疗皮肤病,但四种药物使用后会引起眼部的不良反应,因此需要临床医生充分了解药物的不良反应,并告知患者使用治疗剂量的药物时可能出现的潜在危险,并筛选使用药物的适应人群及有效的预防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