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31 日,市场传出消息称,天猫医药馆向众多商家发送了《关于药品类目紧急管控措施的通知》,宣布暂停药品业务,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或将全面叫停。随后,天猫方面向记者证实已暂停药品业务。而与天猫医药馆类似的第三方平台 1 号店等对此不予置评,其平台上相关药品仍正常销售。
事件:传天猫医药馆暂停售药
昨天,一则天猫医药馆通知平台商家暂停网上售药的消息在医药圈炸开了锅。据媒体报道,天猫向入驻天猫医药馆的众多商家发送了《关于药品类目紧急管控措施的通知》,宣布暂停药品业务。这则《通知》显示:天猫方面收到河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要求 95095 平台商家 (即天猫医药馆商家) 从即日起停止发布销售药品类目商品。
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第三方医药保健品网上零售平台,天猫医药馆的药品销售突然暂停着实让人捉摸不透。据了解,天猫医药馆 2012 年上线,此后阿里巴巴收购了 95095 医药平台,后者持有「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资格。在此之前,天猫医药馆为拥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 (C 类许可证) 的药房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帮助他们在线销售非处方药、医 疗器械、隐形眼镜以及计生用品。
截至目前,拥有网上零售药品第三方平台试点资格的企业共有三家,分别是阿里的天猫医药馆、广州八百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上海的 1 号店。这些平台企业可以招募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 C 证的药店,面向消费者销售药品,并在平台内进行结算。
报道还称,目前除了河北食药监局之外,上海食药监局、广州食药监局也收到了相关通知,但还未向相关企业下发通知。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或将全面叫停。
回应:天猫确认网上售药暂停
天猫医药馆方面昨天向记者确认了网上售药暂停一事,并表示,将按照河北食药监局通知,积极配合停止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业务,其他业务维持正常运营。
天猫介绍,虽然本次政策调整,对包括天猫医药馆在内的医药电商行业带来影响,「但我们看到,行业各个层面都在探求将互联网技术与医药流通零售行业结合,通过『互联网+医药』的途径,推动实现国家倡导的新医改方案。」
根据新的政策变化,天猫表示有信心对业务模式做相应调整,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更好地服务合作商家、服务消费者。
天猫医药馆方面介绍,药品业务的暂停不会对天猫医药馆运营产生太大冲击。除了药品业务,天猫医药馆还有保健品、成人用品等业务。
对于目前仍在售卖的药品,天猫相关负责人解释,受已经生成订单等因素影响,暂时未能一次性全部停止销售,「有一定的缓冲期。」
1 号店药品仍正常销售
与天猫医药馆一样的第三方平台还包括 1 号店。但 1 号店方面昨天表示,公司目前对此事还没有正式回应。不过,记者昨天在 1 号店搜寻发现,各种 OTC 非处方中西药仍在正常销售,如泰诺、达克宁、恩威等。
2014 年 7 月 25 日国家食药监总局批复,同意 1 号店成为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企业。这是获得此类资格的首个综合电商企业。当时,1 号店表示,其签约了好药师等 10 余家药品零售企业。这些企业在 1 号店的经营范围在原有医疗器械、保健品、药妆和隐形眼镜的基础上,将可以扩充到 OTC 非处方中西药的销售。
1 号店创始人于刚于去年创办 1 药网,1 药网方面昨天向记者表示,公司在天猫开设的旗舰店已收到天猫方面通知,要求停止发布销售药品类目商品,但在京东开设的商店尚未收到相关通知。目前 1 药网的销量主要来源于官网,占比达到 70% 以上,此事对 1 药网影响较为有限。
1. 此次暂停是个案还是普遍性的?
对于此事,外界解读为国家将加大对互联网售药的监管,医药电商将遇冷。
据悉,目前包括 1 号店、京东、广州八百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内,共三家企业拥有「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资格。
天猫方面表示,并不知道被叫停的原因,只是接到了监管部门的通知。
广州八百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客服表示,公司的非处方药业务处于正常销售状态,并未接到监管部门的通知。
记者昨天就此向国家食药监总局发采访函,但未获回应。
2. 为何是河北食药监局向天猫发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天猫宣布暂停在医药馆的药品业务,原因在于河北食药监局向其发出了通知。
网上卖药,因没有较完善的监管体系,为防止假药盛行,危及消费者生命安全,监管系统一直没有放权。2013 年,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及医院药品零差价销售等改革的推进,国家食药监总局将「中国第一个第三方网上药品交易资格证」给了河北一家医药公司——河北慧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95095 医药平台。
「马云医疗梦」实现的途径,最快捷的办法就是通过现有的天猫医药馆布局更大的市场。2014 年 2 月,阿里巴巴以 10 亿元收购了河北慧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95095 平台。
因此,此次是河北食药监局方面向天猫方面发出通知。
目前,国内网上药店发展模式主要有官网模式和第三方平台模式两种,官网模式主要集中在早期拿到国家食药监总局颁发的相关资质企业; 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获得药品网上销售相关资质的互联网平台。
3. 第三方平台网上售药需要哪些证书?
据了解,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系由国家食药监总局给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颁发的资格证,分 A、B、C 三种。
其中,A 证为国家局审批,目前全国只有 8 张,服务方式为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B 证由地方局审批,全国范围 42 张,服务方式是与其他企业进行药品交易,属于企业间的批发交易证书;C 证由地方局审批,全国范围 69 张,服务方式是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并且只能销售自营非处方药品。
单从 A 证目前发放的数量上来看,申请难度便可见一斑。与后两者不同,只有获得了 A 证,才有资格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服务,相当于一个药品第三方服务平台的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