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确认 耗材两票制 还将猛砍配送商数量

2016-07-05 13:53 来源:中国医疗器械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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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前不久,陕西省深化医改试点方案中提出要「通过实施两票制,减少流通环节」。这一表述因为没有特别注明是在药品领域,而引发陕西省将在医械领域实施「两票制」的猜想。

据了解,陕西省已基本确认将医用耗材也纳入「两票制」管理。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全部实行「两票制」。

此外,为了配合「两票制」的推行,陕西将压缩公立医疗机构耗材配送企业数量,提高配送集中度。到 2017 年 1 月,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耗材配送企业不得超过 15 家,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耗材配送商不超 10 家。

陕西省还正在抓紧制定《两票制的配送管理办法》的配套政策,加快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进度。

如此,截至目前已经有宁夏、陕西两个医改试点省份确定将要推行医用耗材「两票制」。还有河北省的 6 个医改试点城市、28 个医改示范创建县,以及广东省惠州市,福建省三明市,医用耗材「两票制」的加快推行成为现实。

陕西省的「两票制」怎么算?

「两票制」是指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购销发票。

依据陕西省的相关实施意见,耗材生产企业或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耗材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境外耗材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

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调拨耗材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也只允许开一次发票。

陕西省的「两票制」如何落实?

1. 通过购销票据管理予以落实。

耗材生产、流通企业销售时,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列明耗材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

耗材流通企业购进时,应主动向供货方索要增值税票,税票必须与耗材的品种、数量一致;

公立医疗机构在入库验收耗材时,要求流通企业提供加盖原印章的由生产企业开出的进货发票复印件,并进行核验后,作为支付耗材货款的凭证,纳入财务档案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信息化手段验证「两票制」。

关于「两票制」的界定、核验发票的具体规定,还将出台相关文件予以细化和明确。

2. 为配合「两票制」的推行,陕西省拟通过强化监管等措施,压缩公立医疗机构耗材配送企业数量,提高配送集中度。

到 2017 年 1 月,按医院等级,三级医疗机构耗材配送企业不得超过 15 家,二级医疗机构耗材配送企业不得超过 10 家。

各公立医疗机构在现有耗材配送工作基础上,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双向选择的原则,公开遴选配送企业。

3. 为解决跨部门、跨区域监管和协作问题,陕西省拟参照国家模式,由多部门联合发文推动「两票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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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伽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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