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药市价 400 多元的「安宫牛黄丸」, 假药「出厂价」才 28 元? 昨日, 男子黄某台生产假冒安宫牛黄丸 9 万余颗, 被认定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 并处罚金 50 万元。新快报记者了解到,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对包括该案在内的 6 宗 18 人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类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宣判, 被告分别被判处 7 个月至 12 年不等的徒刑, 并处以 5000 元至 50 万元不等的罚金。
假药「出厂价」最低 28 元「市场价」250 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 年 7 月起, 被告人黄某台、张某儿租房作为假药加工场及仓库, 由张某儿负责生产假冒的安宫牛黄丸, 黄某台负责销售。后二人先后雇用被告人张某彦、李某全等 6 人从事假冒安宫牛黄丸生产。被告人黄某台以每粒 28 元至 37 元的价格向被告人李某朋、黄某东出售假冒的安宫牛黄丸, 后者又在广州市荔湾区某市场以每粒人民币 85 元至 250 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客户, 从中牟利。
经法院审理查明, 张某儿、黄某台自 2014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5 年 7 月 8 日共销售假冒安宫牛黄丸 9.4 万余粒 (315 件 46 盒), 案发现场扣押的 34791 粒假冒安宫牛黄丸成品、半成品, 案值共人民币 97 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判定, 被告人李某朋、黄某东犯销售假药罪,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并处罚金 2 万元。被告人张某彦等 6 人犯生产假药罪, 判处 1 年 6 个月至 5 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有 3 人为缓刑), 并处 5000 元至 3 万元不等的罚金, 并禁止被告人李某娣等 3 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厂家称假药危害公众安全 索赔 300 万元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 安宫牛黄丸目前市场售价为 400 多元/颗, 是治疗中风、脑梗阻等高危病的急救药。生产商同仁堂公司指出, 安宫牛黄丸被患者视为救命药, 被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假药的行为既侵犯了该公司的商标权, 亦对公众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因此索赔 300 万元, 这是最高限额的法定赔偿金额。
法院: 伪劣商品类案件中逾八成为假药案
越秀区人民法院表示, 自 2014 年至 2016 年上半年, 该院共受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案件共 57 件 85 人, 其中生产、销售假药 49 件 77 人;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3 件 3 人;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5 件 5 人。越秀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该类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共同犯罪案件多, 成员分工明确; 销售的假药多为「港药」, 销售渠道多样; 制假场所隐蔽, 违禁品添加危害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