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审评大变革:专治「申报难批准易」顽疾

2016-07-14 14:29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袁端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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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8 月 18 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这个文件下发标志着全面启动了我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的改革。 一年过去,2016 年 6 月 21 日-22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北京召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深入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 

这一政策被认为是 CFDA 史上最严格的规定,并已掀起一场数据核查风暴,横扫中国医药行业。  

高尔基说过,「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相似的话,前不久吴一龙教授也说过。身为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理事长,广东省肺癌研究所所长,他对药物审批改革的呼吁更为振聋发聩,「让药物审批改革的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正是这句话,让一年前被称为 CFDA 史上最严规定的中国新药审批改革再度回到人们的视线。

2016 年 6 月 6 日,吴一龙教授团队在 ASCO. 每日新闻上发表了关于中国新药审批改革的长篇文章,引起国内外的高度关注。

他认为,CFDA 的这一系列改革以暴风雨之势席卷全国,在这场暴风雨之中,无法保证临床试验数据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药物申请纷纷淘汰,而具有价值的原创药物、临床急需药物和有助于产业转型的药物申请则脱颖而出,进入加速审批;既往审批流程中的一些顽疾被发现和清除,审批速度不断加快,可以说,这次的改革利国利民,希望这一场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

同样地,在 2016 年 6 月 21 日-22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会议时,CFDA 局长毕井泉再度提起这项改革,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深入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

新药审批改革真正始于 2015 年。

2015 年 7 月 22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7 月 31 日,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征求加快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问题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公告 (2015 年第 140 号),要求以 8 月 15 日为最后时限修改材料。

2015 年 8 月 18 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这个文件下发标志着全面启动了我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的改革。

一年中,这项改革颇有成效。

截至 2015 年 12 月 14 日,50.9% 的申请人(1429 中的 727 例)表示愿意撤回申请报告。而且这个数字仍然在增长。换句话说,有将近一半提交的临床试验数据存在欺诈的可能性,申请人没有足够的信心继续他们的药品注册申请。

2016 年 3 月 23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吴浈在博鳌亚洲论坛分论坛上表示,目前中国在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方面的改革力度之大前所未有。通过改革,审评的速度明显在提高,2015 年完成药品审评数量比 2014 年增加 90%,药品注册申报量逐步下降,趋于理性。

与此同时,这期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点开展了多项工作,包括重新确定新药的界定和分类,建立以临床疗效为主导的药品审评制度,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实行优先审评,打击数据造假等。

改革重点改啥?

1. 重新审查包括进口和本地药品在内的药品注册申请中的临床试验数据

此做法以保证或 CFDA 批准的所有药品注册申请都遵循良好的临床实践和临床试验协议。

2. 实施处罚措施以确保数据质量

如果申请人不能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他们可以选择撤回申请。如果申请人的临床资料被发现是伪造的,则该申请人未来 3 年内提交的其他申请不予接受,涉及伪造直接责任人员的其他临床试验未来 10 年内不予批准。

3. 试图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

对于 2008 年集中审查中没有获批的药物申请,如果生物制药公司不能进一步提供药物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相关数据,这些药物将不予批准。

4. 要求增加独立临床事件委员会和数据监测委员会

考虑到抗肿瘤药物由于药物毒副作用较大难以耐受,且患者依从性会因反复需要进行射线检查等降低,在临床试验中的脱试率很高,增加独立临床事件委员会和数据监测委员会以降低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的数据不完整风险。

为啥要改?

1. 中国现状:审批流程和欧美地区差距为 5 年

中国上市的抗癌药物远落后于北美和欧洲,中国癌症患者往往无法获得最有效的治疗。「药品、疫苗和诊断技术注册的延迟会延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中国世界卫生组织的代表 BernhardSchwartlnder 表示:「注册过程比其他国家延迟,会造成中国人口医疗水平的差距。」

药物延迟的一个典型例子是抗血管生成药物贝伐珠单抗,2006 年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批准贝伐珠单抗用于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治疗,然而直到 2015 年中国才批准贝伐珠单抗用于治疗非小细胞肺癌。

另一个例子是培美曲塞,美国 FDA2009 年批准联合顺铂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然而就在同一年,培美曲塞的临床试验治疗才刚获批准在中国晚期 NSCLC 患者中开展。2015 年 12 月,PD-L1 抑制剂 nivolumab 刚刚获批准在中国开展临床试验,未来至少 5 年内无法上市,而 Nivolumab 在 2014 年就获得美国 FDA 批准上市。

2. 审批过程漫长复杂,批准过程延迟

在中国,审批流程是这样的:

首先申请人向由 CFDA 提交研究新药申请,然后中国药品审评中心(CDE)将审核药物的化学成分、制造、药理学和毒理学信息,CDE 通过审查以评估研究的科学有效性,并确保临床试验中入组患者的安全性。最后,CDE 决定该药物是否可以在人体中进行试验。

没有反对意见并获监督伦理审查委员会批准的临床试验才能进行,但是 CDE 审查的时间非常长,以至于临床试验获批的平均时间至少需 1 至 2 年。

3. 试验申请逐年积压

临床试验队注册的数量仍在持续增长。2014 年底,等待批准的药品注册申请总数为 18597,而上一年的申请数量为 4,362。

申请积压的原因主要之一是 CFDA 审核人员的不足。CFDA 下属的药品审评中心(CDE)的 120 名员要处理平均每年收到的约 9000 份申请,而美国 FDA 的药品审评中心仅负责处理化学药品的人员就有逾 5000 名。为解决这一不足,CFDA 计划聘请第三方专家加入审评以弥补人员上的不足,缓解申请数量积压压力。

申请积压的另一个主要原因为国内申请无须付费,因此 CFDA 计划在此后对申请征收一定费用来控制申请数量。

4. 不能保证数据真实性

多数药物获批的关键临床试验的申报顺序,一旦临床试验注册成功,则该试验中进行评估的药物往往能够获得批准。总之,就是中国的临床试验申报很困难,而药物获批却很容易。这样就造成了临床试验的申请人注册成功后,在临床试验过程不认真对待。这就是为什么在临床试验过程中会出现造假和数据不完整的问题。

5. 缺乏药物性质相关的分级制度

此前,我国没有药物性质相关的分级制度,所有的药物申请都使用同一种标准。

直到 2015 年 8 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一次会议上,通过了一项「四色战略」以处理药物的分级问题。等待批准的药物将被标记为四种具体类别,然后进入不同的审批通道。癌症药物可以得到优先批准,国际临床试验的批准也将不那么复杂。

该分级制度分别为:「无优先权」,「绿色」,「黄色」和「红色」。

「无优先权」是指与全球新药市场同步的药品注册申请。对于尚未进入海外市场的新药,临床试验被允许同一时间在中国人群中开展。国内临床试验机构将被鼓励参与国际临床试验。此外,新型药品等待批准过程中,允许使用国际试验中合格的数据,以使得中国的药物审批程序与世界其他地区同步。

「绿色」是指预防和治疗儿童疾病和严重疾病,如艾滋病、癌症、重大传染病和罕见疾病的新药。这些药物可优先获得审批。

「黄色」代表仿制药,然而仿制药的标准已经有了更新。如果仿制药物只是原药的简单重复,那么该药物很可能不会获得批准。

所有限制类药物都被列为「红色」。

成效如何?

吴一龙教授说,通过此次严厉政策的助力,我国有望根除既往药物临床试验「申报难批准易」的顽疾,在保证试验数据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基础上,从根本上提高临床试验的数据质量,帮助患者获得真正有效的药物。

编辑: 张伽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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