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 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通告,对 GMP 证书被收回的企业进行了公示。通告显示,共有 37 家药企的 GMP 证书被收回。
湖北省 2016 年药招方案中要求,生产企业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应的 GMP 证书和药品生产批件。否则不得参与招投标,药品 GMP 证书被收回,估计也不能参与新一轮的药品招标了。
实际上,依法取得 GMP 证书是参与各省招标必要条件,不过,以前,对于投标资格的审查,从来没有公示过飞检被收回的企业名单,确实如同湖北省在公告里面所说,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及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强化了。
下面被公示的药品 GMP 证书被收回药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