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 日,CFDA 官方网站连续发布几条撤销 GSP 认证证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广东今来药业有限公司、广东保康药业有限公司、中山东洲药业有限公司、广州众维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市沃克贸易有限公司、广东瀚邦药业有限公司 6 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 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此外,2016 年 6 月 30 日至 7 月 1 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检查组,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4 号),以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安徽省弘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 13 号)的情形。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2013〕25 号)第四十条、《安徽省<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 修订)> 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皖食药监审秘〔2014〕237 号)规定,经研究,确认该企业的药品经营行为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安徽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实施意见》(皖食药监药化流〔2014〕26 号),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上述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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