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26 日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 4 月以来开展的「山东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2016 行动」对 1753 家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等给予责令整改,责令 4 家停产停业,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 4 起,有力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 4 月以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出现不良事件较多、公众关注度较高、产品质量抽验和再评价发现问题较多的产品入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 5 个月的「山东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2016 行动」,针对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壳聚糖类产品、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定制式义齿等四类产品开展全环节的专项整治,同时开展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目前,山东省共检查生产企业 194 家、经营企业 6810 家、使用单位 11479 家,其中给予责令整改 1753 家,责令停产停业4家,罚没款 2083.89 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 4 起。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宇红介绍,目前山东省医疗器械检验中心完成专项整治产品检验 199 批,其中合格产品 180 批,不合格产品 19 批,不合格率为 9.5%。不合格产品主要为壳聚糖类产品(4 批)和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15 批)。部分不合格产品正在进行核查。
李宇红说,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针对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存在一些影响产品质量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建立起保障医疗器械安全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