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晓菲:「互联网+药品」 须把安全放在首位

2016-11-14 10:3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姚晓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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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大潮在过去几年里改变了药品流通和销售领域的原有业态,这种变化总是走在法律法规出台的前面,使医药电商(互联网+药品)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的规范和管理。

比如,现有的医药企业属地化管理与医药电商的全国服务并不适应,医药流通行业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市场。监管方、产业方之间存在互联网技术标准不一、监管服务能力不足、互联网应用能力不足的问题。

此外,在生活服务以及快消品领域,电商概念和主体特征被固定在「方便、快捷」上,但在「互联网+药品」领域,「安全」须放在第一位。目前,普通电商的物流妥投率(快件配送的成功率)为 90%,发货错误率十万分之二以内,物流及时率 85%,物流整段商品破损率低于千分之三。这样的「普通商品安全标准」是否能满足医药电商的管理,还存在很大疑问。

建议监管部门牵头建立行业基础数据平台并制定出行业的统一标准。包括统一的药品行业信息平台、物流对接平台、电子处方平台、药品招标采购平台,以及相关的统一数据标准体系,如电子处方监管体系、药品质量追溯体系、药品价格追溯体系。

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也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包含药品全生命周期的药品追溯体系,承担起主体责任。同时,互联网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应该建立相应的数据收集和分析平台,为企业的药品供应效率和安全保障提供指导,物流配送环节也需要进行相应的互联网升级改造。

姚晓菲: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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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冯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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