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批从业药师被撤销资格!

2016-11-21 10:12 来源:赛柏蓝 作者:半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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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去年年底,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现有从业药师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宣布在 2016 年-2020 年将执行从业药师过渡政策。瞬间,大家觉得执业药师贬值了,从业药师的春天来了。

然而,你以为药店拥有了从业药师,就可以万事大吉了吗?现在连从业药师也被严查了!

近日,海南、湖北、黑龙江、吉林、江西等省食药监局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人事司《关于撤销张庆华等 22 人从业药师复核登记的函》精神,陆续发布了关于撤销从业药师复核登记的公告。

据悉,被撤销从业药师资格的原因,是由于在两地重复确认从业药师登记。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现有从业药师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要求:

「经确认的从业药师不得随意变更从业企业,其所在企业不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时,方可向原确认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不得跨省登记。未经变更登记自行变更从业企业的,不再具有从业药师资格。」

「对在从业药师确认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取消其参加确认资格;已经通过确认的,撤销其资格。对弄虚作假的企业,按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节严重情形予以处罚。」

在两地重复确认从业药师登记,明显不符合规定。撤销从业药师资格只是针对个人的处罚,而再严重点的,是企业将按违反药品 GSP 的情节严重情形予以处罚,被撤销 GSP 证。

以下是各省撤销从业药师资格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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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药师是个啥?

从业药师,其实并没有明确定义,实在要解释,只能说是执业药师的一种补充吧。自 1994 年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以来,执业药师的人数一直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为了弥补执业药师的数量不足,在继续大力推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同时,便在药品经营企业实行从业药师资格认定工作。

根据规定,在药品经营企业工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通过认定取得从业药师资格:

1、取得药学(中药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的;取得药学(中药学)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的。

2、具有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

3、取得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八年的。

根据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自 2004 年 7 月 1 日起,就已不再进行从业药师资格认定工作。

而自从去年年底从业药师过渡政策出台之后,从业药师的资格认定又被重新摆上台面。瞬间,在新版 GSP 要求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零售药店都必须配备执业药师的规定下,早已被执业药师打压得不见天日的从业药师,又重新遇见曙光。欣喜之下,甚至有谣言传出,从业药师过两年可以直接转为执业药师。

根据《关于现有从业药师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只要具备以下条件,就能确认和复核从业药师资格:

1、持有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从业药师资格证书》,且未获得执业药师资格;

2、近三年一直在药品经营企业药学服务岗位从业,并连续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3、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执业药师贬值了吗?

2015 年下半年开始,有关于执业药师的坏消息接踵而来。

首先,是 2015 年 7 月份业界流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会被取消,直到官方发表声明未接到此通知,整个医药圈都虚惊一场。

其次,2015 年底出台的从业药师过渡政策,更是给众多已经是、即将是或备考执业药师的小伙伴当头一棒。

为什么执业药师这么命运多舛呢?最大的问题,就是执业药师一直存在法律依据并不充分。《执业药师法》的立法工作从 2001 年起就一直处于搁置状态,没有实质性进展。

虽说没《执业药师法》保护,又不够受人重视,还屡屡经历被各种过渡政策,但是,根据早前赛柏蓝对广大业内读者的调查,大家对于执业药师未来的含金量还是普遍看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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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药师过渡政策要求,在 2016 年至 2020 年获得五年缓刑的,必须是正在经营的药店,而新开的药店,仍需要配备执业药师。且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零售药店都必须按照要求配备执业药师。这么看,由于执业药师刚性需求,执业药师的福利和社会地位提升也势在必行。

由于执业药师是全国通用的,没有地域的限制,所以对于执业药师来说,兼职挂证是家常便饭,近年以来,相关部门对于执业药师挂证的查处也是越来越严厉。结合上文,连从业药师都被严查,一旦两地重复注册都被撤销从业资格了,那对于执业药师而言,如果被查处兼职挂证,未来会不会也面临被撤销执业药师资格,收回执业药师证的最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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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冯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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