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邢台市卫生计生委获悉,11 月 26 日零时起,邢台市 14 家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同步实施。取消纳入药品加成,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进价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14 家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降低 15% 左右。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类价格将降低,CT、磁共振检查价格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降低 10%。
14 家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城市公立医院为,邢台市人民医院、河北省眼科医院、邢台市第三医院、河北省民政总医院、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邢台市第二医院、邢台市中医院、邢台市妇幼保健院、邢台市第五医院、邢台市第七医院、邢台市桥东区医院、邢台市精神病医院,共 14 所公立医院。
根据要求,自 2016 年 11 月 26 日零时起,邢台市 14 家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同步实施。根据规定,原有库存药品按零差率后的价格执行。
为保证改革医院的正常运转,确保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顺利实施,根据《邢台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试行)》规定,全面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药品价格降低 15% 左右
根据测算,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14 家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降低 15% 左右。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类价格将降低,CT、磁共振检查价格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降低 10%。
此次调整的是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基准价格。此次未涉及的调价项目主要包括,血液透析、门诊挂号、门诊检查、检验化验、物理治疗、放射治疗、院前急救、体检、医学影像、超声检查、核医学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发现违法违规涨价可投诉举报
市物价、卫生计生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对于本次调整的价格,各医院将在显著位置以电子屏或公示栏形式予以公示。
适时开展医药价格专项检查,对违法违规涨价、不按规定落实收费公示和「一日清单」等制度、不执行药品零加成销售等政策的医疗机构,将依法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将公开曝光。 12358 价格举报电话,也将积极受理公众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