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公告,期盼已久的《执业药师业务规范》终于正式发布了!
公告明确,《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希望全国医药领域相应的行业专业性组织机构、广大执业药师和所在的执业单位能够及时宣传贯彻落实并自觉践行。
执业药师地位大幅提升
在正式发布的《执业药师业务规范》中,共有 7 章 42 条。其中,不乏明确和提升执业药师社会地位的内容。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执业药师应当佩戴徽章上岗以示身份」被写进了第一章总则中。对于执业药师的业务范围,《规范》也有详细规定。执业药师业务活动为「处方调剂、用药指导、药物治疗管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健康宣教等」。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试行)》开始实施,从当时的文件内容可以看出,相关部门已经重视执业药师药学服务方面的专业价值。
据悉,《执业药师业务规范 (试行)》施行近一年来,在行业内产生较好的影响,执业药师相关管理部门、行业专业组织以及部分药品连锁企业积极响应并践行,基本上起到了增强执业药师和执业单位自律意识的作用。
在引导社会药店和执业药师向专业服务转型、发挥执业药师作用、促进药学服务开展,尤其是在激励执业药师完善知识结构、佩戴执业药师徽章上岗、展现药学服务技能等方面呈现新气象,形成了正能量。
此前,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周福成主任表示,接下来将全国推行执业药师佩戴专用徽章上岗执业,明确执业药师身份,提升公众对执业药师的认知度,进一步提升执业药师的专业服务技能,促进执业药师发挥好药学服务作用,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期待《药师法》早日出台
从医药体系的法规来看,《执业医师法》已经出台 20 余年了,《护士管理条例》也已经出台多年,唯有《药师法》还没有正式出台。在医、药、护三者之间,医生和护士已经有法律法规管理,缺失药师这部分法令不利于保护患者用药安全和药师的切身权益。
非常遗憾,目前国内的药师作用仍未真正体现,我国至今也未出台《药师法》,没有法律对药师的执业资格、职业准入和执业行为等依法实行严格、有效的管理,药师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亦未明确。
《药师法》的立法工作从 2001 年起就一直处于搁置状态,没有实质性进展。没有法律的支持和保护,药师就始终不能得到应有的重视。绝大多数药师的主要工作却是负责药品调剂、管理药品入库等一些简单的工作,根本无法发挥药师真正的专业作用。
在今年年初,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等部门就举办全国「两会」提案研讨会,呼吁加快推进我国《药师法》立法工作,发挥药师在健康保健中的重要作用。如今,《执业药师业务规范》正式发布,对于执业药师而言,是社会价值和社会地位的进一步体现,也直接提高的执业药师证的含金量。
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快《药师法》立法的步伐,早日终结药师执业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更好地提高执业药师的存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