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华实行价格垄断,美国美敦力公司(以下简称「美敦力」)近来在中国陷入严重的信任危机,并遭到中国监管层的重拳整治。
12 月 7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官网公布对美敦力的反垄断处罚结果,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敦力上海」或「美敦力」)被处以超过亿元的罚款。此案也是国家发改委查处的首宗医疗器械领域的垄断案件。
国家发改委表示,对美敦力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处罚的主要原因在于,美敦力与其平台商及一级经销商达成并实施心脏血管、恢复性疗法和糖尿病业务领域医疗器械产品价格垄断协议。
12 月 9 日,美敦力方面通过邮件向时代周报记者发来仅 80 余字的媒体声明,其向外界确认,美敦力接受国家发改委有关反垄断法的调查,并愿意接受国家发改委的决定。
成立 67 年来,美敦力早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医疗器械公司,截至 12 月 9 日收盘,美敦力(MDT)总市值达 1007.13 亿美元。
入华 20 多年来,美敦力一直伴随着中国医疗器械市场的高速发展,并最终雄踞高端医疗器械市场「霸主」地位,成为国内许多医疗机构的重要客户。
事实上,中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医疗器械市场,但我国医疗器械产业的高端市场却长期被以美敦力为首的外资企业所占据。
对于此次被整治是否影响其在华业务、经营业绩,美敦力大中华区并未在声明中予以回复。
监管层铁腕整治
美敦力自 1996 年进入中国以来,业务飞速发展,提供包括心脏起搏器、Endeavor 支架、胰岛素泵、脊柱植入物、大脑起搏器、心脏外科以及耳鼻喉器材在内的多种产品与疗法。
凭借尖端的核心医疗技术,美敦力长期占据中国医疗器械产业的高端市场。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此次调查的背后,是监管层对反垄断领域跟踪多年、长期研究的结果。
据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处长徐新宇介绍,(国家发改委)对医疗器械领域的(反垄断)调查研究是从 2013 年开始的,「我们不针对任何一个外国企业,更不针对美敦力」。
今年 4 月,在掌握了充分证据后,执法人员对美敦力上海进行了突击检查,这里系美敦力中国总部,位于跨国医疗企业聚集地的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美敦力竟然采取了对抗措施。据央视报道,徐新宇介绍:「一开始突袭是不太顺利,我们 40 多人被美敦力中国总部困了 6 个多小时,后来我们就依据法律,进入它的相关场所和营业场所进行搜查,发现它的负责人就躲在办公室里喝咖啡呢。」
12 月 9 日,长期从事国际诉讼的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郝俊波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如果是在美国,美敦力绝对不敢和执法人员对抗,(一旦对抗)有关人员是要坐牢的,罚款上亿美元也很普遍。」
即使如此,要美敦力配合执法人员调查,亦颇费周章。据央视报道称,经过执法人员和美敦力管理层以及美国总部的十几次沟通,最终该公司才配合调查。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披露:至少自 2014 年起,美敦力通过经销协议、邮件通知、口头协商等方式,与其交易相对人达成垄断协议,限定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的转售价格、投标价格和到医院的最低销售价格,并通过制定下发各经销环节的产品价格表、内部考核、撤销经销商低价中标产品等措施,实施了价格垄断协议。
此外,美敦力还采取了纵向限制销售对象和销售区域、限制经销竞争品牌产品的措施,进一步强化了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实施效果。
国家发改委最终认定,依法责令美敦力立即停止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并处 2015 年度涉案产品销售额 4% 的罚款,计 1.1852 亿元人民币。
郝俊波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经营者有该违法行为的,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 1% 以上 10% 以下的罚款」。
「因此国家发改委是有权在 1%-10% 这个范围内,根据美敦力在本案中的具体情况进行裁量罚款金额。」郝俊波表示。
不过,郝俊波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调查人员(在执法时)曾面临美敦力有关人员对抗,被扣 6 个多小时,「所以我认为这个 4% 偏低,完全可以按 10% 来处罚」。
4 种方式操纵价格
12 月 9 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对美敦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6]8 号(以下简称「处罚决定书」),将其在中国的反垄断事实公之于众。
据了解,今年 4 月,国家发改委开展反垄断调查,对美敦力在中国境内市场销售心脏血管、恢复性疗法和糖尿病业务领域医疗器械产品过程中,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进行了调查。
根据美敦力提交的财务数据,经核算,2015 年度美敦力受违法行为影响的中国境内市场涉案产品销售额为 29.63 亿元人民币。
经查,美敦力的交易相对人包括平台商和一级经销商,其在中国境内市场销售涉案产品全部采取了转售方式。自 2015 年 5 月以来,美敦力引入了平台商模式。
据国内一家大型流通企业上市公司相关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在国内医疗行业内,很多平台商,像一个自然人一样,所有的经销商都由其「把控」,这就类似于总代理模式,这种销售模式在医疗企业行业十分普遍,其往往隐藏在背后,「如不进行调查,难以找到。」
据了解,一款出厂价仅几千元的进口支架产品,至患者使用环节,价格却能飙升到上万至数万元。抛开传统经销商层层加价的商业模式,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与各经销商的合谋,被指成为价格垄断的幕后最大黑手。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美敦力操纵价格的内容分为 4 个方面。据国家发改委认定,美敦力的垄断协议内容,包括直接固定转售价格、固定平台商毛利率、限定经销商最低投标价和限定到医院的最低售价。
在制定价格方面,美敦力做得颇为细致。据处罚决定书透露,2014 年以来,美敦力制定了涉案产品价格表,列明各销售环节的价格,并发送给平台商和经销商执行。
这还「不够」,在引入平台商模式后,二级经销商向平台商采购涉案产品采用统一价格,固定了平台商向二级经销商转售产品的价格。
在固定平台商毛利率方面,美敦力与平台商协商后,就平台商转售涉案产品的毛利率达成约定,从而间接固定了涉案产品的转售价格。
此外,美敦力还「插足」限定最低价格。美敦力通过各业务部门的投标管理规定、邮件通知等方式,对经销商的投标价格进行限定和审批。
据了解,医院是医疗器械的重要销售渠道,美敦力制定了各销售环节的产品价格体系,发送给经销商执行,其中包含经销商向医院转售的最低价格。
据医疗行业业内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从法律角度上说,生产企业将医疗器械卖给经销商后,是无权干涉其最终卖什么价格的,如果一旦限定下游经销商的销售价格,这就是明显的纵向价格垄断。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据处罚决定书披露,平台商和一级经销商均为独立法人,与美敦力没有股权、实际控制权等关联关系。但是这些经销商却能把美敦力定的「规矩」当作「铁令」来自执行。
「美敦力在医疗器械领域,处于很领先的位置,经销商对它有很强的依赖性,(美敦力)就用提供产品的这种相对优势去控制(经销商)的价格。」据国家发改委官员透露。
据央视报道,为了确保价格协议执行到位,美敦力还在全国设置区域经理,来督促经销商执行其设定的价格,区域经理若督促不力,一年内不得升职加薪,而经销商一旦被发现低价销售,不仅要罚款,还要被终止经销权。
「消费者没有选择权,它说卖多少钱就是卖多少钱,这也是我们调研发现的,医疗器械领域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竞争很不充分。」徐新宇说道。
国家发改委称,美敦力限制经销商通过降低价格等方式,与其他品牌经销商进行竞争,并禁止经销商销售其他竞争品牌的产品,进一步扩大了对竞争的限制,阻碍了市场价格机制正常发挥作用。
控价销售模式被否
公开资料显示,美敦力公司在 1957 年制造出了第一台便携式体外心脏起搏器,1960 年制造出第一台可靠的可植入式心脏起搏系统。由此奠定了美敦力全球起搏技术领导者的地位。
凭借持续的研发投入和精准的并购,美敦力日益强盛,其收购的多家子公司,至今都已发展成它们各自细分领域的第一名。
美敦力进入中国 20 年以来,通过核心的医疗器械产品,在中国高端医疗器械市场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产业版图日益扩大。
除了在上海设有美敦力大中华区总部、心脏起搏器生产线和物流中心外,美敦力还在中国内地设有 10 个办事处,在中国台湾和香港亦设有分支机构,拥有 1200 多人的生产、管理与技术支持队伍。
据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发布的《2014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蓝皮书》数据,中国医疗器械市场销售规模由 2001 年的 179 亿元增长到 2013 年的 2120 亿元,剔除物价因素影响,13 年间增长了 11.84 倍。
然而,中国医疗器械产业的高端市场,却长期为国外企业所占据。国内绝大多数企业,除了迈瑞等少数几家,都因技术不足、稳定性欠佳而无望涉足这一高端市场。
若非此次国家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美敦力饱受苛责的销售模式,或将长久隐藏在高昂诊疗费之中。
据央视报道,办案人员还发现,美敦力只在中国采取了这种纵向价格垄断的经销模式,在美国市场并没有采用这种做法。
12 月 10 日,国内一家医疗行业上市公司相关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目前我国医疗器械和耗材都不在各省的药品招标范围内,医疗器械的招投标采购大多是医院自行进行。
公开数据显示,国内销售医疗器械的主要渠道是医院、药店及专业的医疗器械店。在 2014 年我国医疗器械约 2556 亿元的市场销售规模中,医院市场约为 1944 亿元,占 76.09%;零售市场约为 612 亿元,占 23.91%。在零售市场中,传统零售业销售额约为 454 亿元,占 74.18%;电商渠道销售约为 158 亿元,占 25.82%。
如此看来,医院依然是医疗器械销售的主要市场,其中包括很多高端医疗设备,因为其涉及后续安装、使用等服务环节,需要在医生及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
事实上,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对大部分医疗器械产品,消费者一般只能在医院购买、使用,消费者在不同品牌之间的选择空间也极为有限,因此,医疗器械品牌间的竞争并不充分。
国家发改委表示,美敦力实施垄断协议,固定涉案医疗器械产品的转售价格、投标价格和到医院的最低价格,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有专家认为,美敦力作为行业领先企业,它所采取的销售模式,往往会被其他企业效仿,此次国家发改委对美敦力的处罚,实际上也是对这种控制价格销售模式的否定,有利于恢复市场竞争秩序。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组成员时建中表示,价格约束放开之后,就意味着经销商之间可以有价格竞争,一旦有了竞争,同等质量的产品价格一般都会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