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4 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下称药审中心)原副主任尹红章被带走调查,但关于尹红章的具体涉案细节一直没有披露。
近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尹红章的妻子郭某因受贿被判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5 年。随着该案的曝光,尹红章利用职权在企业药品申报审批等事宜上谋取利益的问题也首度浮出水面。根据检方指控,尹红章和妻子非法收受或索取 150 余万元,来自北京和上海的数家疫苗生产企业也因向尹红章夫妇行贿卷入该案。
数家疫苗企业被卷入受贿案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现年 59 岁的尹红章长期担任原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生物制品处处长,尹红章的妻子郭某今年 60 岁,2015 年 4 月 27 日她因涉嫌犯受贿罪被羁押。
2010 年 9 月,尹红章开始担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副主任,负责生物制品审评方面的工作,分管生物制品药学部、研究与评价部等多个部门。
2015 年 4 月尹红章被带走调查,两个多月后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通知,免去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副主任的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药审中心是国家食药监总局的直属单位,负责对药品注册申请进行技术审评,参与起草药品注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省级药品审评部门对部分注册申请事项进行技术审评,并进行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等。
而在此之前,尹红章担任处长的药品注册司生物制品处,主要职责中就包括组织拟订生物制品的注册管理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和承担疫苗监管质量管理体系评估的相关工作。
尹红章正是利用任职药审中心和生物制品处的便利,为企业在药品申报审批事宜上提供帮助来谋取利益。
根据检方指控,2002 年至 2014 年间,郭某明知尹红章利用职务便利为北京和上海的数家疫苗生产企业和生物制品研究所在药品申报审批等事宜上谋取利益,仍与尹红章共同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上述公司给予的共计 150 余万元。
向企业「借款」30 万元买房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 年至 2014 年期间,郭某明知尹红章利用担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生物制品处处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注册司生物制品处处长和药审中心副主任的职务便利,接受北京一家生物制品公司总经理尹某的请托,为该公司在药品申报审批事宜上提供帮助,与尹红章共同非法收受或索取尹某给予的钱款共计 35 万元。
尹红章称,他 1995 年前后与尹某相识,因工作关系两人经常一起开会并由此熟识。2002 年尹红章调任药品注册司生物制品处处长后,尹某的公司申报过甲肝疫苗、SARS 疫苗、禽流感疫苗、手足口病疫苗、甲流疫苗等项目,尹某为了能够在药品审批上获得照顾,两人之间一直有经济来往。
2006 年上半年,尹红章分得住房一套,为装修新房他和郭某到尹某刚装修完的住处参观。在参观时尹某给了他一个装有现金 5 万元的信封,尹红章直接将信封给了妻子。
在 2011 年尹红章购买小产权别墅期间,他以借款为名向尹某索要 30 万元。尹红章称当时家中有钱,但都是由妻子保管,因妻子不愿意拿钱出来,于是找尹某要了 30 万元。尹红章承认也确实帮助尹某的公司推动过审批进程。
尹某在证言中称,他所在的公司生产的疫苗属于生物制品,因为尹红章当时是药审中心副主任,对他的公司存在监管关系,所以尹红章张口借钱他不能不同意。他也知道尹红章虽然口头上说是借钱,但其实就是要钱。尹某称自己之所以送钱,就是为了让尹红章在药品审批方面能够关照他的公司。
夫妻收 80 万帮企业加快审批
2007 年至 2014 年间,尹红章夫妇共同收受北京一家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负责人白某给予的钱款共计 80 万元。
尹红章称,2000 年左右白某成立了北京某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在尹红章担任药品注册司生物制品处处长期间,他加快了对白某公司生产的相关药品的审批进程,使相关药品于 2005 年获得新药证书、2008 年获批上市。
白某为了表示感谢以及维持关系,自 2007 年起至 2014 年,几乎每年节日期间都会以请客吃饭或送水果的名义给其送钱,每次送 5 万至 8 万元不等,总数大约 80 万元。白某称,之所以给尹红章送钱,目的就是为了在药品审评中获得尹红章的帮助。
此外,尹红章夫妇还共同非法收受上海一家生物科技工程研究所法定代表人姚某给予的钱款 25 万元。
尹红章称,姚某研究所主要生产销售小牛血清制品,尹红章分管的药厂中有姚某的供货厂商。因销路不好,姚某想利用尹红章职务上的影响力帮她的产品提供销路。为此,姚某两次给其现金共计 25 万元。
虽然尹红章称他没有直接帮姚某推销过产品,但相关证言显示,上海一家采购单位所购的小牛血清主要来源于两家公司,其中一家便是姚某的公司。
姚某个性比较张扬,多次宣称自己和尹红章关系很好,上海的这家采购单位的领导也曾提到过,如果姚某公司的产品可以使用并检验合格,就用姚某公司的产品。
尹红章之妻一审被判处缓刑
在 2011 年至 2014 年间,郭某与尹红章还共同收受了北京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某给予的钱款共计 17 万元。
尹红章称,他 2010 年就认识了杜某,2011 年初他购买别墅时发现杜某也住在同一个小区,于是来往逐渐密切。因为他是药品评审中心主管生物制品的副主任,而杜某的公司研发生产疫苗,所以杜某刻意讨好他,并给他送过两次钱。
杜某称,由于当时他的公司有几个疫苗正在审评中心审评,所以他想讨好尹红章,希望尹在审批方面不要为难其公司。2012 年左右,杜某的公司有多个项目获得了审批。
法院经审理认为,尹红章的妻子郭某伙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郭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涉案赃款均已追缴,故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以郭某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5 年,并处罚金 20 万元。目前另案处理的尹红章尚未有相关的审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