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使用哮喘急性缓解药物(如:短效β受体激动剂 SABA)不联合抗炎治疗(如:吸入糖皮质激素 ICS),虽可暂时缓解哮喘临床症状,但不能控制哮喘炎症反应;这会导致哮喘症状控制不理想,增加哮喘急性加重和死亡风险。
目前各个哮喘指南均指出:在哮喘治疗中,应平衡使用维持药物和缓解药物。但是临床实践中哮喘药物的使用是否遵循了循证指南,不得而知。
加拿大温哥华英属哥伦比亚大学 Sadatsafavi 医学博士等进行研究指出,哮喘药物的不恰当使用仍非常常见。文章发表在近期出版的 Chest 上。
该回顾性队列研究评估了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健康行政数据库中,2002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期间,所有符合哮喘诊断标准、年龄在 15 岁到 67 岁之间的哮喘患者。
研究评估了受试者哮喘药物的使用情况,包括:SABA 使用情况、ICS 占所有哮喘药物比例等。研究中将 SABA 处方不合理定义为:当不使用 ICS 时,每周 SABA 使用大于 2 喷;当 ICS(等效丙酸倍氯米松)每日使用剂量小于 100 μg 时,每年 SABA 使用剂量大于等于 9 罐。SABA 的过度使用被定义为:每年 SABA 使用剂量大于等于 12 罐(不论 ICS 使用剂量)。
研究在 3 个时间轴上(日历日、哮喘病程、患者年龄),使用泊松回归评估了哮喘药物的使用情况。
研究共包括了 343520 名受试者,其中 55.9% 为女性,入组时平均年龄为 30.5 岁,平均随访时间为 7.46 年。
研究发现,7.6% 的患者年中,哮喘患者 SABA 处方不合理。2002 年,SABA 处方不合理率为 8.7%,2013 年 SABA 处方不合理率下降至 4.6%。SABA 处方不合理率平均每年下降 5.1%。
研究发现,哮喘明确诊断第一年,SABA 处方不合理率高达 6.0%。在哮喘明确诊断的前 3 年间,SABA 处方不合理率逐渐下降,但 3 年后,SABA 不合理率又逐渐上升。到随访第 12 年时,SABA 处方不合理率再次达到 6.0%。
研究发现,哮喘药物过度使用随着哮喘病程的延长及患者年龄的增加而逐渐增加。哮喘患者病程每增加 1 年,哮喘药物过度使用率增加 23.3%;哮喘患者年龄每增加 1 岁,哮喘药物过度使用率增加 5.1%。
上述结果说明,在临床实践中,SABA 的不恰当使用仍然非常常见。这需引起大家的关注,因为临床指南已明确指出 SABA 不恰当使用是哮喘患者死亡和急性加重的危险因素。需进一步研究来改善哮喘治疗中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