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疹,也称药物的皮肤不良反应,是药物通过口服、吸入、注射、栓剂、外用药吸收等各种途径进入人体后引起的非预期的皮肤或皮肤黏膜的炎症反应(文中图片来自丁香园论坛)。
临床上引起的重症药疹,往往会伴有内脏损害和全身中毒症状,若不及时治疗可带来严重后果。
1. 常见药疹的分型
2.临床上容易引起药疹的药物
3. 药疹的临床表现
(1) 固定型药疹
易引发的药物:常由解热镇痛类、磺胺类或巴比妥类引起;
皮损好发部位:多见于唇、口周、龟头等皮肤黏膜交界处,手、足背、躯干亦可发生;
特点:圆形或类圆形水肿性暗紫红色斑疹,1 至数个,绕红晕,稍痒,重者可出现水疱、大疱、糜烂、浅溃疡;
处理:停药后给予抗组胺药物口服及糖皮质激素乳膏外用,生理盐水湿敷。
(2)荨麻疹型药疹
易引发的药物:常由血清制品、青霉素、头孢菌素类等引起;
皮损好发部位:面部、四肢及躯干;
特点:表现为大小不等,形状不规则的风团,多泛发全身,数目多,伴血清病样症状(发热、关节痛、淋巴结肿大、血管性水肿等),严重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
处理:停用可疑致敏药物,同时根据病情轻重给予对症处理,病情较轻者,可给予抗组胺类药、vitC、葡萄糖酸钙等联合外用药处理,不用或仅用小剂量糖皮质激素,病情较重者应尽早足量短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同时加强支持治疗。
(3)麻疹样或猩红热样药疹
易引发的药物:青霉素类、解热镇痛类、苯巴比妥类、磺胺类、半合成青霉素类;
皮损好发部位:面、颈部、上肢、躯干向下发展,2~3 日遍布全身并相互融合,伴面部、四肢肿胀,褶皱部尤为明显;
特点:散在或密集的红色针尖样大小至米粒大小斑疹或斑丘疹,对称、泛发,以躯干为多,可伴有小出血点或猩红热型(片状红斑,很快泛发全身,皮疹融合),一般无内脏损害,皮疹消退后可伴糠状脱屑;
处理:停用可以致敏药物,给予钙剂和抗组胺类药物,伴有重型药疹,可给予糖皮质激素。
(4)光敏皮炎性药疹
易引起的药物:甲氨蝶呤、阿霉素、长春碱等;
皮损好发部位:翻是裸露皮肤的部位均会发生红斑、水肿,自觉烧灼感;
特点:严重的光敏性药疹可以出现全身症状,如发热、头晕、恶心、呕吐、乏力、精神萎靡等,甚至可以导致休克;
处理:停用可疑药物及避光, 口服抗组胺药、烟酰胺或中小剂量糖皮质激素, 外用炉甘石洗剂或糖皮质激素乳膏。
(5)多形红斑型药疹
易引发的药物:磺胺类、巴比妥类及解热镇痛药等;
皮损好发部位:对称分布躯干、四肢、粘膜可受累;
特点:① 轻型:蚕豆大小,圆形、椭圆形水肿性红斑、丘疹,中心呈紫红色或有水疱(靶形损害);② 重型:重症皮肤黏膜糜烂(水疱-糜烂-溃疡)、多形性红斑型药疹,伴高热,肝肾功能障碍,病情危重;
处理:对皮损应用清洁、保护、止痒,给予抗组胺药物、维生素 c,保持水、电解质平衡,对重型病例早期、系统应用糖皮质激素,对于重症病例,可给予静脉丙种球蛋白,适用于糖皮质激素不佳或者糖皮质激素禁忌者。
(6)紫癜型药疹
易引起的药物:抗菌药物、巴比妥类、阿司匹林等;
皮损好发部位:常见于双下肢,对称分布,重者泛发全身,严重者可出现关节肿痛、腹痛、血尿、便血等;
特点:皮损为针头至黄豆大小的紫红色瘀点、瘀斑,重者可出现小水疱或血疱,散在或密集分布,可融合成片;
处理:停用可以致敏药物,1 周左右皮损可消退,可口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如重型伴有继发性感染时可给予抗菌药物治疗,局部可用炉甘石洗剂、生理盐水湿敷。
(7)大疱型表皮松解型药疹
易引起的药物:磺胺类、解热镇痛药、抗菌药物类、巴比妥类;
皮损好发部位:四肢、躯干;
特点:皮损为弥漫性紫红或暗红色斑,迅速遍布全身,出现松弛型水疱或大疱,尼氏征阳性→大面积表皮松解坏死→暗灰色坏死的表皮覆于糜烂面上,大量渗出,似浅二度烫伤,触痛明显,全身中毒症状,粘膜受累。常因继发感染,肝肾功能衰竭,电解质紊乱、内脏出血、蛋白尿、氮质血症死亡;
处理:以抗组胺药及皮质类固醇激素为主 , 适当加大补液量, 加速致敏药的排泄, 因患者周身创面, 渗液多, 易丢失大量血浆蛋白及水分, 易导致循环衰竭, 所以静脉给予血浆胶体、晶体成分。
4. 结语
在临床中遇到药疹时,需要停用一切可疑致敏药物及结构相似药物,加速致敏药物的排出,注意药物的交叉过敏或多价过敏。
用药前仔细询问药物过敏史,避免使用已知过敏药物或结构相似药物;
按规定做皮试,皮试前备好急救药物;皮试阳性者,禁止使用;
避免滥用药物,尽量减少用药品种,采取安全给药途径;
注意药疹的早期症状;
将已知致敏药物建立药物卡片,避免再次发生。
参考文献
[1] 黄长征. 英汉皮肤病学 [M] , 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2009.
[2] Paulmann M,Mockenhaupt. Severe Drug-induced Skin Reaction: Clinical Feature, Diagnosis, Etiology, and Therapy[J]. Journal of the German Society of Dermatology, 2015, 13(7): 625 - 645.
[3] Dodiuk-Gad RP, Law PM, Shear NH. Epidemiology of severe drug hy-Persensitivity[J]. Semin Cutan Med Surg, 2014, 33(1):2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