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物热,给你划了 6 个重点

2018-10-30 02:00 来源:丁香园 作者:王维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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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物热,我们需要掌握哪些知识?

药物热由于药物热没有明确的诊断标准,因此临床上不容易判断,也常常被忽视。

什么是药物热?

在用药期间发生、停用该药后消失,且经过仔细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后未发现发热的其他明显病因。与用药有关的发热反应,是药物不良反应症状之一。

药物热发生机制是什么?

1)超敏反应:最常见原因之一。药物进入体内后,作为全抗原或半抗原与人体中蛋白结合并产生抗体,抗原-抗体复合物被吞噬细胞吞噬后释放内源性致热源的变态反应。

2)体温调节:药物应用后其直接对体温调节中枢产生刺激或增加机体代谢,导致周围血管收缩而减少出汗所致的药物毒性反应。

3)用药相关:药物中混有致热源而发生药物热。

4)药物药理作用:药物应用后体内病原体被杀死,并释放出异性蛋白或毒素造成药物热。

5)特异质反应:特异性体质患者在应用某些药物后引起溶血性贫血或恶性高热的药物热。

哪些药物可以引起药物热?

1)超敏反应引起的药物:卡马西平、别嘌醇、苯妥英钠等。

2)改变体温调节机制引起的药物:抗胆碱类、吩噻嗪类等。

3)直接与给药有关的药物:头孢菌素类、万古霉素等。

4)药物药理作用引起的药物:抗肿瘤药、华法林等。

5) 特异质反应引起的药物:氟烷类、氯霉素等。

如何判断是不是药物热?

1)药物热是一种排除性诊断。目前没有统一的诊断标准在确诊前对患者的病情、药物治疗方案、实验室检查等指标进行评估,通常先停用最有可能的致热药物。

2)一般用药后患者体温较用药前升高,患者的发热无法用其他疾病(如感染、结缔组织病、恶性肿瘤)来解释,停药后体温迅速下降,再次使用该药再次发热,应该考虑为药物热。

药物热的相关表现有哪些?

1)   体温一般以 39℃~40℃ 常见,最高可超过 42℃。

2)   发病的中位时间约为 8 日,最短 24 小时以内,最长可达几个月。

3)热型表现各异,包括弛张热、稽留热、不规则热等,可能为无其他伴随症状的低热,也可能为伴畏寒和寒颤的「消耗」热。

4)可能伴有皮疹、头痛、恶心等症状,白细胞计数可能升高,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红细胞沉降率增加,但结果不具有特异性。

药物热如何进行预防和治疗?

1)用药前仔细询问患者药物过敏史。有药物过敏史者,避免再次使用该药,需进行皮试的药物用药前进行皮试试验。

2)不影响病情的情况下,最有效的办法是停用可疑药物。

可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可适当减少可疑药物、近期增加医嘱和不必要的治疗药物。停药之后,除有可疑药物清除比较慢、与超敏反应相关的斑丘疹将持续时间较长之外,大部分情况下停药后 48~72 h 内发热可消退。如果需要持续治疗,并有替代药物的情况下,建议换药。可适当补充液体促进药物排泄。

主要参考文献

[1] 药源性疾病与防治 [M].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8,

[2] 药物热的诊断思维 [J]. 临床误诊杂志, 2014.

[3] 浅谈药物热的发病机制及临床诊疗 [J]. 中国医药指南, 2011.

[4] 抗菌药物相关性药物热的临床诊断与治疗 [J]. 医药导报, 2015.

编辑: 龚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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