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修订:像管药品一样管食品

2013-10-31 00:10 来源:财新网 作者:李 妍
字体大小
- | +

在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当下,法律体系建设与完善又迎来新举措。2013年10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修订草案从落实监管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成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创新监管机制方式、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六个方面对现行法律作了修改、补充。

今年5月,国务院将《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列入今年立法计划,并确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食药总局)牵头修订。经过广泛调研和论证,10月10日,食药总局向国务院报送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较2009年出台的现行法律,修订草案增加了食品网络交易监管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禁止婴幼儿配方食品委托贴牌生产等规定和食品安全责任约谈、突击性检查等监管方式。在行政许可设置方面,增加规定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和保健食品产品注册两项许可制度。

“从方方面面中都可以看出,将用管药品的方式来管食品,过去药品走过的路,将是食品要走的路。”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副教授胡颖廉表示,修订草案中所提及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食品包装标签制度、食品监管及上市后评价制度都与药品监管制度非常相似。

饱受诟病的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也将得以改善。修订草案提出,在财产罚方面,将非法添加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罚款额度由原法律规定的五至十倍罚款提高到十五至三十倍。在资格罚方面,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在索赔方面,生产不合格食品的商家将最低向消费者赔偿1000元。


 

查看信源地址

编辑: zhongguoxing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丁香园”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丁香园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丁香园”。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同时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