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华北制药集团下属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在美国维C反垄断案中败诉,将赔偿1.53亿美元(约合9.34亿元)。华北制药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该报道“表述错误”。目前仅为一审判决,子公司维尔康公司已经决定向美国联邦第二巡回法院提起上诉。
媒 体报道称,这场长达8年的维生素C国际诉讼案,终审判定维尔康败诉。据悉,当地时间11月26日,美国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做出终审裁决,判定被告中国华 北制药集团下属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在美国维C反垄断案中败诉,赔偿原告Ranis公司1.53亿美元(约合9.34亿元)。
而同样作为被告的石家庄制药集团维生药业(下称“石药维生药业”)、江苏江山制药及东北制药等3家公司已经选择和解,向原告支付了约3400万美元的和解赔偿金。
华北制药在昨晚的公告中指出,以上报道“表述错误”。该案目前仅为一审判决,子公司维尔康公司已经决定向美国联邦第二巡回法院提起上诉。公告并称,维尔康公司的生产和经营正常。
华北制药董秘杨海静昨日也表示,该审判结果仅为一审,并非最终裁决,且公司已聘请律师准备上诉。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3月,布鲁克林联邦法院的陪审团已对维C反垄断案做出认定,判定华药集团和维尔康败诉。杨海静指出,此次州法院的判决便是采纳了陪审员的意见,没有实质性进展。“我们之前就已经聘请了律师,准备一审做出裁决之后上诉。”
不过,有一位长期关注该案件的权威人士认为,“按照法律程序,华药集团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但这只是战略上的时间拖延,从结果上看不会有任何改变。”
据了解,维C反垄断案由来已久,2004年初,美国多个联邦和州的集体民事诉讼控告中国的维生素C生产企业合谋定价。被告企业包括华北制药集团的维尔康制药、石家庄制药集团的维生药业、江山制药以及东北制药。这是我国企业在美国遭遇的第一例反垄断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