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明确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

2015-06-03 08:24 来源:新华网 作者:赵超 安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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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2 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管理,规范注册收费行为,保障注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日前印发通知,明确了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

据了解,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是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人收取的注册受理、审评、现场检查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为质量管理体系核查) 等费用。

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制定。两部门明确,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取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人日费用标准×注册所需人数×注册所需天数。人日费用标准,按不高于 2400 元/人·天执行。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取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的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参照相关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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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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