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萍教授:IPF治疗的“启明星”——针对IPF的发病机制研发治疗药
丁香园通讯员:祝贺我们国内的研究者首次参与到特发性肺纤维化领域的国际多中心III期临床试验研究项目。目前IPF在中国的诊疗现状如何?
李惠萍教授:谢谢丁香园网友们对此临床试验项目的关注。目前IPF在中国的诊断率和治疗率还比较低。一方面公众和患者对该疾病的认知很低,另一方面大部分临床一线的医生对该疾病的认识也比较有限,常常停留在10年以前甚至更早的水平,导致漏诊和误诊的比例比较高。
李惠萍教授:另外,针对IPF的治疗手段也比较缺乏。长期以来,IPF治疗策略以抗炎为主,但循证医学证据非常有限,患者承受了较多药物副作用,而疗效也往往不尽如人意。现在针对治疗手段的探索方向已转向对IPF的发病机制的各个环节,而针对纤维化过程中所涉及的信号转导通路中的某些靶点进行药物研发,无疑可能成为IPF治疗领域的一颗“启明星”。
丁香园通讯员:目前已上市的治疗IPF的药物主要有哪些?
李惠萍教授:2011年由国际公认的几个呼吸学会联合公布的诊疗指南中,被列为“强烈赞同”的治疗手段为静息低氧血症的患者接受长期氧疗和部分适合的患者接受“肺移植”,而相关的循证医学证据依然相对不足。
李惠萍教授:以往很多专家都推崇的单用或联合应用糖皮质激素,在最新的指南中被列为“强烈反对”或“微弱反对”的治疗手段;指南中仅“微弱赞同”糖皮质激素应用于IPF急性加重患者,而这一点的循证医学证据也相对缺乏。其他诸如各种细胞毒药物、乙酰半胱氨酸、吡非尼酮、甚至抗凝治疗,虽然在不同国家的很多临床专家中不同程度地被应用,但是在新版指南中都没有被一致推荐。
李惠萍教授:几种不同作用方式的化合物正处于治疗IPF的临床开发中。吡非尼酮是目前唯一在部分国家注册用于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的化合物,目前仅在日本和欧洲可用。在之前公布的II期临床研究TOMORROW的结果中,由德国勃林格殷格翰公司研发的药物BIBF 1120在延缓肺功能下降率、减少急性加重次数和改善生活质量等若干指标方面较安慰剂组有显著改善。为该药物在特发性肺纤维化患者中的有效性提供了初步证据。在世界各国陆续启动的III期临床研究将为BIBF 1120的疗效和安全性提供进一步的循证医学证据。
丁香园通讯员:为什么针对IPF的有效治疗方法长期以来都比较缺乏?
李惠萍教授:从诊断的角度来看, 对IPF的认识和概念逐步明确并得到多数临床医师、影像学专家、病理学家的认可是最近十几年的事情。在IPF的概念和诊断标准尚未完全明确的前提下,以往的很多关于诊断、治疗的探索多数收效甚微。
李惠萍教授:从治疗的角度来看,肺纤维化的过程复杂,而且“顽固”,可以干预的过程和目标众多,而又让很多从事基础研究或临床一线的医生“无从下手”。从体外或动物实验的角度来看,目前多用“博莱霉素”诱导的肺纤维化进行研究,而“诱导”出来的肺纤维化和“特发性”肺纤维化之间并不完全相同。从临床研究的角度来看,IPF患者毕竟不如COPD或哮喘患者那么多,加之病程进展较快,这些又给临床研究带来诸多障碍。
丁香园通讯员:II期临床试验的主要结论是什么?
李慧萍教授:II期临床试验的主要结论表明,与安慰剂相比,BIBF 1120 150mg bid治疗组FVC年下降率减少68%,并且在生活质量及急性加重发生率上较安慰剂组改善。而在安全性方面,BIBF 1120安全性可以接受,且根据风险效益比提示应当进行III期临床研究。
丁香园通讯员:对于评估疑诊的IPF患者,是否应该行经支气管镜肺活检?是否应该进行结缔组织疾病相关的血清学检查?
李慧萍教授:绝大多数IPF患者的诊断评价中不应该使用经支气管镜肺活检,但可能适用于少数患者(弱推荐,低质量证据)。而对于绝大多数疑诊的IPF患者应该进行结缔组织疾病相关的血清学检测,但可能不适用于少数患者(弱推荐,低质量证据)。对于50岁以下的患者,尤其是女性,应高度怀疑存在结缔组织病。另外,由于条件限制,许多机构不可能做到正规的多学科专家讨论(MOD),但至少应进行口头交流。
丁香园通讯员:此次III期临床试验在中国有几个中心,计划入组多少病人?入组的标准是什么?
李惠萍教授:本次III期临床试验计划建16个中心,入组80位左右病人,并且采取“竞争性入组”的方式吸引合适的患者加入临床试验。主要的入选标准为:
1、年龄为40岁或以上;
2、在过去5年内根据HRCT标准或根据最新AST/ERS指南被诊断为患有IPF;
3、FVC/预计值%大于50%且Dlco/预计值%在30%~79%之间。
丁香园通讯员:感谢李教授接受我们的采访。祝愿III期临床试验能有非常好的结果。
李慧萍教授:谢谢丁香园对于本次试验的关注。我们也期待有更多更好的药物来帮助IPF患者改善预后、提高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