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0日,欧洲药品局人用医药产品委员会(CHMP)通过了一项决议批准对贝伐单抗(阿伐斯汀)的销售授权进行修改。罗氏公司是该销售授权的所有者。罗氏公司可以要求对CHMP这一决定进行重审,只要在收到该决议15天内向CHMP提交书面的申请即可。
CHMP通过一项关于贝伐单抗的新的适应症如下:“贝伐单抗和卡铂及吉西他滨合用,适用于于未曾接受贝伐单抗或其它VEGF抑制剂或VEGF受体拮抗剂治疗的成年人复发的铂敏感性卵巢上皮、输卵管肿瘤或原发性腹腔恶性肿瘤。”
该产品的一些使用细节将在新版的产品说明中展示。这一说明将发表于修订版的欧洲公共评估报告,并会在欧洲委员会授予新的销售授权之后以所有欧盟成员国官方语言的版本呈现。
贝伐单抗的所有适应症
贝伐单抗合并氟嘧啶的基础化疗用于治疗成年人已发生转移的结直肠癌。
贝伐单抗合并紫杉醇作为一线治疗方案用于治疗成年人已发生转移的乳腺癌。
贝伐单抗合并卡宾他滨作为第一线治疗方案用于不适其他化疗方案包括紫杉烷和蒽环类抗生素的成年人中的已转移的乳腺癌。在12个月内曾接受包含紫杉烷和蒽环类抗生素的联合治疗的患者不应使用贝伐单抗合并卡铂治疗。
贝伐单抗加入以铂类为基础的化学治疗,可作为一线疗法用于治疗成年人中不可切除的进展期、转移的或复发的非小细胞肺癌,病理学表现以鳞状细胞癌为主除外。
贝伐单抗合并干扰素-2α作为一线疗法用于治疗成年人中的进展期或已发生转移的肾细胞癌。
贝伐单抗合并卡铂和紫杉醇作为一线疗法用于治疗成年人中进展期的(国际妇产科联合会(FIGO)III期B、III期C和IV期)卵巢上皮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腔肿瘤。
贝伐单抗合并卡铂和吉西他滨可用于治疗成年人中首次复发而未曾接受贝伐单抗或其它VEGF抑制剂或VEGF受体拮抗剂治疗的铂类敏感型卵巢上皮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腔肿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