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项关于儿童化疗止吐的大样本研究,引起了广泛关注。讨论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儿童化疗有效止吐的局限性及预防呕吐的标准化等问题上。
针对这些内容,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儿童医院药物研究机构的 Dupuis 认为,此项研究虽然明确了帕洛诺司琼在预防儿童化疗所致急性呕吐的安全性和高效性,但仍存在一些潜在问题。评论于 2016 年 3 月发表于 Lacet oncology 杂志。
该评论从研究的试验设计,急性、延迟性呕吐的定义,化疗后恶心的评估方法以及地塞米松应用等方面,分析了该研究存在的问题。
在试验设计上,此项研究采用成人的致吐分类标准,并且排除了联合化疗的致吐性评估,这些都会对入组的标准,随机性以及各组分析产生影响。
在定义呕吐阶段上,原则上应以是否化疗为基准,分为急性期(化疗后 24 小时)和延迟期(>24 小时的非化疗期)。而该研究则以是否应用帕洛诺司琼为基准。理论上讲,在 2~6 天的延迟呕吐期是不需要化疗的,并且此期的呕吐刺激是不可控的,因此在延迟性呕吐中对帕洛诺司琼的评估不够准确。而在对化疗所致恶心的评估中,该研究则采取直接询问的方式,并且存在他人代替回答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估方式的可行性和可信度。
此外,地塞米松的应用也是该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地塞米松具有剂量依懒性的致吐效果,然而该研究地塞米松的应用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且应用剂量也并非标准,因此,这些因素都会对研究结果产生影响。
但是,评论认为该研究仍对儿童化疗致吐的治疗,提供了有益的发现。首先,在 330 例儿童研究中,明确了帕洛诺司琼的安全性。其次,相对于昂丹司琼,明确了帕洛诺司琼(20 ug/kg)在治疗急性呕吐的高效性。
总之,帕洛诺司琼在儿童化疗所致急性呕吐的预防中是安全有效的。但想要明确帕洛诺司琼在化疗后延迟呕吐期的效果上,仍需进一步随访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