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特药”纳入江苏医保报销范围

2013-03-13 13:04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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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江苏省人社厅开展主题为“关爱妇女,保障健康”、向乳腺癌患者提供医疗保障的专项,并透露一个好消息:经过筛选,首批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特药”已经确定,该药品主要用于乳腺癌的治疗。此举也成为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的突破,不仅使乳腺癌患者有机会接受优质靶向药物治疗,同时也极大缓解了患者个人和家庭的负担。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省人社厅在全国率先全省统一进行靶向药物医保谈判,制定《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的实施办法》,选择临床疗效确切、有重大创新价值、但价格昂贵的特殊药品纳入医疗保险管理。特药适用于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特药纳入门诊特定项目,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实际支付比例分别不低于医保结算价的75%和70%。
 
“此次,将HER2阳性乳腺癌治疗药物——注射用曲妥珠单抗,商品名‘赫赛汀’作为第一个抗肿瘤分子靶向药物,纳入到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且规定医保基金实际支付比例在70%以上。”严娟举例说,乳腺癌患者原先使用该针剂,一年花费要超过20万,参加医保报销后可减少为几万。“这个药由医保基金、患者、企业三方共同承担,老百姓的负担不超过30%。”
 
【提醒】:“赫赛汀”由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和中国癌症基金会开展的“赫赛汀患者援助项目”提供,其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自2013年1月1日起,2013年1月1日前已享受“赫赛汀患者援助项目”赠药计划的按原计划执行,1月1日后参保患者所发生的个人购药费用按照上述规定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编辑: 冯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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