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安徽省卫计委的这份通知,网上不少评论并不看好,认为输液与否并不是一长列疾病名称贴出来,医生就能照样实行。“患病的轻重程度、个人体质不同,有没有合并症,有无特殊情况”,都是临床医生进行综合评估需要考虑的角度。
上海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急诊内科医生刘光辉表示,每个人病情不一。以急性支气管炎为例,“急性支气管炎往往伴有咳嗽、咳痰、发热,病人若是青壮年,平常身强力壮,抵抗力良好,这种情况下我们多建议病人以口服药物和休息为主。”但平时在急诊室,见到的急性支气管炎发作的病人也少不了本身患有慢性肺部疾病,包括老慢支肺气肿、慢性支气管炎,甚至合并了糖尿病、冠心病等情况的患者。“我们不仅要考虑到疾病本身,还要考虑到患者是否合并一些慢性疾病、年龄、到医院的精神状态等多个角度。”
此外,“公布出来的那53种疾病,在老百姓看来是所谓的‘小病’,可能还不至于构成急危重症,但疾病随时存在一个动态的演变过程”,刘光辉提到53种病中的“上呼吸道感染”,“90%是病毒性感染,可能会存在高热,可能演变为下呼吸道感染,即肺炎”。如果是单纯的上呼吸道感染,出现流鼻涕、鼻塞等症状,只要病人体温在38℃以下,且生命体征等状态良好的话,临床医生一般不会对其输液,会建议病人大量地喝水。
但对于有些人,尤其是老年人,其较弱的体质、抵抗力可能诱发高热。在高热期间,病人进食差,有的病人会出现40℃甚至以上的高热,这时会出现大量出汗,甚至是休克。本身患有冠心病的老年病人还可能在呼吸道感染时出现心衰。“对于这样的病人,专业医生会适当对其补充糖水或盐水,维持一个静脉通路,随时观察病人的状态变化。”
另外一种情况是腹泻,即老百姓常说的肠道感染。刘光辉解释,“腹泻往往伴有脱水,严重者可导致电解质紊乱,例如低钠血症、低钾血症。如果大量脱水可引起感染性休克或低血容量性休克。”
随着医学发展,过去的感染性休克,现在称作脓毒性休克。脓毒性休克的总体死亡率为25%-90%,一旦发生严重的乳酸中毒并伴有失代偿性代谢性酸中毒,特别是伴多脏器衰竭时,即使给予治疗,脓毒性休克往往已不可逆转。“因此,看似平常的小病潜伏着危重症,应该从疾病的动态演变角度客观看待是否输液。”
刘光辉提及,医生在治疗腹泻病人时,通常会根据临床症状先判断他们的脱水程度。“如果病人是中或重度脱水的话,一定要进行医疗干预,输液是其中一个重要措施。”
东莞某大型医院外科主任认为,虽然列出的疾病种类确实基本不需要输液,但是患者个体化差异比较大,实际操作会有不同,不能过于一刀切,否则以行政命令代替科学,容易让医生在诊疗中缚手缚脚。尽管明确了可以输液的指征,但是操作中可能会造成医患纠纷。
广州广医二院药剂科主任杨俊河也认为,诊病开药是医生的职责,可以说是一个学术范畴问题,用行政手段来加以限制其实不妥,应该通过医生培训、学术讨论等途径,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纠正某些乱输液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