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 请勿过度恐慌

2016-06-01 09:00 来源:CFDA 作者:CF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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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品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一般根据不良反应的发生频率,可划分为:≥ 10% 为很常见;≥ 1% 且<10% 为常见;≥ 0.1% 且<1% 为少见;≥ 0.01% 且<0.1% 为罕见;<0.01% 为极罕见。

1. 针对说明书中指出的不良反应,患者需要知道的是:对一些具有可耐受不良反应的药品,患者应有心理准备。

比如硝酸酯类药物使用后由于血管扩张,易引起头痛、面部潮红等症状;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类抗高血压药物会出现干咳症状;钙通道阻滞剂类抗高血压药物由于扩张远端血管,许多患者会出现下肢轻度水肿。一般常见症状如神经系统的头晕、嗜睡,消化系统的口干、恶心、轻微呕吐、腹部不适,循环系统的心悸、心率减缓等。

这些不良反应比较轻微,如果患者可以耐受,在用药一段时间后,机体会适应,症状会自然减轻,或配以能减轻不良反应的药物继续用药。如果耐受不了,那就应立即停药。一般停药后不作任何处理,不良反应就会消失。

2. 对一些不良反应较多、注意事项比较复杂的药品,患者应该了解选用此药的理由和详细的使用方法。比如心内科常用的抗心律失常药物胺碘酮,其不良反应涉及到各大系统,除了心血管系统外,特别应注意的是甲状腺功能和肺部疾病。由于临床对此药的再认识、再评价和使用方法的不断优化,使得此药的不良反应降低,半衰期长,到达负荷量后其维持量很低。如果能让患者明白此药的特点,严格按治疗方案服用,则可以将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3. 患者应当了解必要的药品不良反应知识,减少恐惧感。药物进入体内的主要代谢途径为肝和肾,因此肝肾受到威胁的可能性最大,但人体的肝肾具有自我调节能力,特别是肝细胞的再生能力很强,短期内使用对肝肾有一定影响的药品,造成的损害一般都是可逆的,这样解释可以让患者的恐惧感降低。

如果查血确实存在肝、肾功能不佳时,应请医生进行处理。较常见的过敏反应,多表现为各型皮疹、荨麻疹和皮肤瘙痒,轻微者停药后即见缓解,如持续不消失,可以适当服用抗过敏药。最严重的皮肤过敏反应是剥脱性皮炎,表现为病损的皮肤呈片块状脱落,一旦出现了这种可疑的表现,应立即找医生进行治疗。

比较突然而难防的是特异质反应,谁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存在某种先天性特异质,总是等到反应出现后才知道。例如呋喃唑酮,只用一次小剂量立即就会使具有特异质的患者发生溶血性贫血,表现为巩膜和皮肤变黄,尿液呈现酱油色,红细胞和血红蛋白受到破坏。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应立即停药,尽快请医生给予处理,并且终生牢记任何时候都不要再用此类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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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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